总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比的通知》精神。3月13日上午,集团总公司先后召开了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扩大会议。会议要求:
1、会后各单位立即行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以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公共财产安全为检查产对象,进行一次检查,防范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于3月15日上午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将于3月16日上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
3、各单位在检查前或检查后,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着重从思想领域对职工进行一次思想教育,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避免发生集体上访,违法集会等事件。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