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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集团总公司财务制度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4-04-18浏览次数:

   为规范总公司财务管理,现制定科技集团总公司财务制度。

    一、 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1 月1 日起到12 月31 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要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制单、复核、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5、月末盘库发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或领导,不得私自处理。

    6、月末及时准确为公司领导提交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二、 货币资金管理

    1、出差人员必须在借支差旅费申请单上写明原因、地点、天数以及领导批示,待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科,持有效票据填制凭证,领导签字报销。

    2、企业日常采购时,必须取得合法票据。

    3、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借支现金应填写借款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注明还款日期,逾期不还应从当月工资中扣还。

    4、现金日记帐要日清月结,保证库存现金数额准确,不允许出现白条抵现金。

    5、企业支票和财务专用章,不能由一个财务人员保管。

    6、企业业务人员需要使用支票时应先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对方单位、金额、用途,经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填写用途、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填写完毕后,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零用簿上签字备查。

    7、支票付款后,业务人员先要凭取得的有效票据,由经手人签字,领导批准,交财务人员制证入账,如果是采购物资的,需同时附存仓库验收的入库单。

    8、作废支票必须粘在原号码存根上加盖“作废”印记。

    9、收到的支票应及时存入银行,如遇退票及时通知经办人更换支票。 

    10、任何人不得领取空头支票,财务人员不得开出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如出现透支,银行罚款应由个人承担。

    三、 报销批准的权限范围 

     1、办公室批准权限: 

    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筹备安排购买,实行采购、保管、领发登记制度。任何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能报销。

    (1)送商品所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用车出车计划单统一安排。记录目的地历程、时间,以备核算之用,负责汽油报销。 

    (2)安全防火用具,统一由办公室安排购买。

    (3)以上范围由经办人签字,领导亲自批准后方能报销。

     2、经营、销售部门:

    (1)发出商品应注明送往地点、名称、数量、单价、结款说明,由领发人签字,统一由保管人员交财务。

    (2)收回货款交财务,由财务出具收款手续,不得作支。

    (3)销售费用(不包括餐费)由主管人员批准,经办人签字,计入费用方能报销。 

    (4)需要运输车辆,由主管人员写出用车计划单,由办公室安排。

     3、以下物品及费用由总经理批准:

     (1)所需必备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2)业务所需的餐费,由经办人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3)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4)全体员工工资的发放,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能发放。

     (5)各主管人员签字批准报销单据,送总经理审核签批。 

    四、 普通专用发票的管理与使用

    1、在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对外开具,监督使用和保管发票,并建立发票台帐和档案管理。

    2、本公司业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协助财务人员做好发票对外开具工作,并接受财务人员的监督,稽核和检查。

    3、 财务人员应严格按制度要求,认真严格审查发票开具的内容,对于不符合要求和情况的应拒绝对外开具发票并及时反映情况。

    4、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应开发票。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擅自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6、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和邮寄空白的发票。 

    7、任何人不得使用假发票和与业务情况不相符的发票报账。

    8、财务应妥善保管发票实物,建立发票台帐并登记发票的领购人、领用经手人、保管人、领购领用日期、发票号、作废情况,发票不得丢失、损毁,已经发生的要及时反映。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字迹清楚能够辨认,不得涂改,如果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的字样。 

    (2)项目要填写齐全,发票户名称预付款户名称必须相符。 

    (3)票面金额逾结算金额相符,发票全部联次应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和金额必须相符。

    (4)不得拆本开具使用发票。

    (5)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规定要求统一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印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应使用红色印泥。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版本要求。 金额价款不足十万元的,应开具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十万元和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不得开具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严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以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起超过2 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2、财务人员应对企业固定资产建立明细台帐。

  3、购入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成本加运输、包装、安装交纳有关税等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

  5、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3%确定。

  6、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 年。

  7、运输设备折旧年限为8 年.

  8、办公设备折旧年限为5 年。

  9、其他折旧年限为5 年。

  10、固定资产折旧由财务部门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按月计提,月份内减少或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自减少或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11、固定资产到报废年限时,由企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六、 财务报表与分析 

    每月10 日前,财务人员只要将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送交企业领导。 

    七、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注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3、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印、摘录会计档案需报总经理批准。

    八、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罚款、辞退: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支票和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或库存现金的。

    3、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4、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5、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

    6、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7、伪造、变造、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8、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9、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